买了半生不熟的串怎么办?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一家餐馆,于姓男子花10元买了3串串。当我吃的时候,我发现其中一块没有炸好。事件发生后,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于某向法院起诉该餐厅,要求赔偿1000元。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该餐厅为于先生提供的炸串未煮熟,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责令该餐厅赔偿1000元。于先生抱怨说,他和妻子在一家餐馆买了三串油炸食品,总共10元。出去的时候,老婆咬了一口炸鸡汤k串,说味道不好,就递给他了。炸鸡串的外面沾满了面粉,肯定是用面粉炸的。吃到一半,我发现里面的肉完全是生的。随后,他给卖家打电话,加了微信,给他发了一张生肉串的照片。商家承认,该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犯了严重错误。他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赔偿1000元,但店主不同意,只赔偿了300元。回家后,他出现呕吐、腹泻症状。虽然他没有去医院治疗,但值得注意的是,他提起诉讼是因为他的妻子怀孕了,而当时他已经怀孕了大约九周。法院查明,2025年10月22日,原告于某从被告屠某经营的店铺购买了三根炸鸡串,每根总共支付了10元、4元、6元。原告在吃饭时没有发现其中一根串未煮熟。他立即通知被告,并通过微信与被告运营商沟通协商。在此期间,原告还向被告辖区市场监管局提出投诉。随后,被告经营者在微信中表示:“昨天店长答应给我500元,今天市场经理来找我,他告诉我,如果我退100元,他最多补偿我10元。基本上就是这样,如果我付200元,就多了20倍。” “你想要1000,但我这里给不了你。”后来,双方协商不成,余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此案有证据。据此,法院认为,涉案的烤串实际上未煮熟。结合当事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被告并未立即否认串烧是在工厂制作的。矿石,但承认这是员工的错误。被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原告是否转移了食品。因此,被告关于原告在一小时后告知可以调整餐食的说法,法院不予采信。被告向原告提供的烤串未煮熟,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告主张被告赔偿1000元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对于被告提出的原告未提供相关医疗证明的主张,法院认为,即使原告未提供相关医疗证明,也不能改变被告因员工失误而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事实。被告’其主张毫无根据,法院不予采信。综上,法院判决被告餐厅须向原告余先生赔偿1000元。红星新闻记者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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